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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狼共舞

胸有凌云志,无高不可攀。

 
 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“踢玻璃”事件后续  

2010-04-07 07:33:30|  分类: 工作随笔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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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的“踢玻璃”事件算是过去了,三天来,主任、家长、班主任、学生之间都进行了沟通,最终处分如下:⑴不罚款,但按原价赔偿损失并交付安装费。⑵取消其住宿资格。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

因为这名事后主动承认错误而且态度很好,而且通过级部了解到他平时无不良记录,更关键的是公寓管理中心查他没有任何宿舍扣分记录,经过讨论决定给予减轻处分由留校察看改为记大过,由退宿一学期改为一个月。

吃一堑长一智,我提醒同学们应该做到几点:

⑴平时规范自己行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,说不定什么时候倒霉就会因小失大。

⑵即使是不小心犯下了错,也该找老师说明情况,隐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。

⑶以后只要是放假不回家,必须将名单上报级部,统一安排,不能搞单独行动。

⑷平时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,没什么重要的事不要提前时间太多,因为管理员也放假。

⑸遇事不能冲动,一旦不小心造成损失或犯下错误,不要躲避,应以真诚的态度去解释配合,以求得到最满意的结果。

⑹平时尽量不要有违规记录,这本身就是诚信的标准,这可能会成为以后处理某些事情的通行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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