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部、各班:
为了充分发挥榜样的的力量,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,学校决定设立以下各种荣誉称号及制定相关评选标准。
一、各类荣誉称号:
1.校级三好学生
2.校级优秀班干部
3.各类校级标兵
二、评选标准
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:
1.德育: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优
积极参加学校、班级的各项活动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劳动观点强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自觉执行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,心理品质健康,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,品德等级优秀。
2.智育:学习成绩为班级前30名
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主动完成学习任务,学有特长不偏科。学习成绩中等以上。
3.体育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上好体育课、课间操,体育课成绩优良。
学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、社会适应能力、创新精神、公德意识、环保意识、实践能力。
个别学生如确实学有特长,为学校作出贡献,个别学科不达标者,经年级组讨论,可报学部审批。
4.校级三好学生评选:
高一、高二每班评选比率占本班人数的25%,本学期目标管理总分前10名的班级三好学生比例为各班人数的30%。
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:
1.校级三好学生
2.民主评议合格
3.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从校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班委、团支部以上干部中产生。
4.高一、高二年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1人,本学期目标管理总分前10名的班级每班评选2人。
各类标兵的评选:
1.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。
2.无重大违纪行为。
3.单项标兵名额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5%。
校优秀学生评选:
1.要求综合素质高
2.是班级内讲文明树新风的榜样(班级内文明之星优先考虑)
3.积极参加校园内外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且成果突出。
4.每班1名,需经民主选举产生。
5.附带个人事迹材料和电子照片。
请各年级各班于2012年7月9日前将评选结果(word版)发至学生发展中心王小光老师平台。
潍坊一中
2012年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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