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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狼共舞

胸有凌云志,无高不可攀。

 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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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评优通知  

2011-06-27 07:05:17|  分类: 学校文件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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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部、各班:

     为了充分发挥榜样的的力量,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,学校决定设立以下各种荣誉称号及制定相关评选标准。

一、各类荣誉称号:

1.校级三好学生

2.校级优秀班干部

3.各类校级标兵

二、评选标准

校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:

1.德育:思想品德等级评定为优

积极参加学校、班级的各项活动,关心集体,助人为乐,劳动观点强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自觉执行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,心理品质健康,在同学中起模范作用,品德等级优秀。

2.智育:学习成绩为班级前30

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态度端正,主动完成学习任务,学有特长不偏科。学习成绩中等以上。

3.体育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上好体育课、课间操,体育课成绩优良。

学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、社会适应能力、创新精神、公德意识、环保意识、实践能力。

个别学生如确实学有特长,为学校作出贡献,个别学科不达标者,经年级组讨论,可报学部审批。

4.校级三好学生评选:

高一、高二每班评选比率占本班人数的25%,本学期目标管理总分10的班级三好学生比例为各班人数的30%

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:

1.校级三好学生

2.民主评议合格

3.优秀学生干部一般从校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班委、团支部以上干部中产生。

4.高一、高二年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每班评选1,本学期目标管理总分10的班级每班评选2人。

各类标兵的评选:

1.具有某一方面的特长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。

2.无重大违纪行为。

3.单项标兵名额不得超过本班人数的15%

校优秀学生评选:

1.要求综合素质高

2.是班级内讲文明树新风的榜样(班级内文明之星优先考虑)

3.积极参加校园内外的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且成果突出。

4.每班1名,需经民主选举产生。

5.附带个人事迹材料和电子照片。

请各年级各班于201279日前将评选结果(word版)发至学生发展中心王小光老师平台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潍坊一中

20126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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